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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明的诽谤
秋 发表于 2007-08-10 11:46:02
世界上最愚蠢的诽谤有两种:一种是“无中生有”,一种是“话说一半”。
第一种来势凶猛,没影的事却说的有鼻子有眼,令听者无不动容。
这种诽谤看似高明,实则不堪一击。因为没有一点事实依据,东窗事发后很容易被当事者质问到鼻子上去,也很容易真相大白。到时候反被人倒打一耙,风险太大。
第二种通常发生在双方发生矛盾时,一方做苦情或悲愤状,细诉对方的种种不堪,对于自己的错处则略过不提,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这种较第一种显得高明些,也是诽谤者最常用的,不过总起来说仍属小儿科——因为对方通常也会采用同样的手段。而且一般具有一定智商的人很容易就能分辨事实情况,所谓明眼人一看即知。当然,对于那些比这种诽谤者还要愚蠢的软耳朵,请恕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个人认为对付这两种诽谤比较好的方法是“清者自清”,当然适时的“以牙还牙、以耳还耳”也是必要的。基本上来说,只要自己行得正、坐得端,时间长了自然有世法公论。
真正令人头疼的是另外两种绝对称得上“高智商”的诽谤:一种是“添油加醋”,一种是“断章取义”。
第一种人通常是优秀的话剧演员,动作夸张、表情到位、声音语调运用更是浑然天成。本来只是一件极普通的小事,到了他那里就变成了一幕高潮迭起的舞台剧。同样一句话,换一个语境,加一点语气,加个把形容词,意义完全变了。
第二种与“话说一半”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在技术上更胜一筹。现在的记者们似乎个个深谙此道,每每恶意截取被采访者的某句话作为标题,令对方拍案而起却无可奈何。难怪那位被搞过的老作家会怒斥这些败类为“标题党”。此种诽谤者似乎生来就是“标题党”,完全不顾原说话者的上下文联系,专拣关键性、刺激性的语句来传。
不过这真是最高明的诽谤,其最致命的武器是有事实依据。你说这话你没说吗?好像也说了。是这个意思吗?不是。
话是你的话,事是你的事,但意思却不是你的意思。可是事实摆在眼前,你欲辩不能。
对于这两种高明的诽谤者,我迄今也不知应该如何应对。
有人说算了,不要计较。狗咬了你,难道你也去咬狗吗?
对不起,这种苍白无力、自欺欺人的劝说理由不能安慰我,更不能安抚我的怒火。
难道狗咬了我,我就让他白咬吗?难道除了去咬狗,我就没有更好的办法去惩治这些恶狗吗?
聪明的你,可以告诉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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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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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0 13:24:20 匿名 218.57.*.* http://www.goqoo.la/friend/?op=nreg&M_ID=163542
对于这种事,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就是,退一步海阔天空!
又来你的博客,挺专注你的事情的说 不过很有意思呐
今天朋友介绍一个可以编辑动画的东东哦,挺好玩
http://www.caraq.com/?c=show&f=5149,1,10207 -
2007-08-10 16:25:19 http://bian2008abc.ycool.com/
来过,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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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1 16:35:32 匿名 218.90.*.*
把狗牙拔掉??呵呵,好像比较费劲,但保准这条狗以后不会再咬人,包括其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