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失去你之后才知道爱你

秋茶 发表于 2009-07-03 15:15:28

在此之前,我或许仰望你,可是绝不爱你。
我知道,你拥有绝世才华,是百年一遇的天才。
我知道,你独创的惊天地泣鬼神的舞步,报纸上说打破了人类的肢体局限,堪称“非人类”舞蹈。
我也知道,你红遍全球,无数的粉丝为你尖叫流泪甚至昏厥。
 
可是那又怎么样?
一桩接一桩的丑闻,我未必全信,可是我也不信空穴会来风,无风会起浪。
看着你越来越白的皮肤,越来越瘪的鼻子,以及被吸毒和抑郁摧残的面容。
我想,你无非是一个有严重人格缺陷的天王,一个心灵极度扭曲的巨星,一个天才的疯子。
我懒得去理解他们为什么那么狂热,我也懒得特意听你的摇滚,看你的MV。
我一直对你隔岸观火,敬而远之。
我以为我可以免俗。
 
可是你死了。
死得不及掩耳死得不容商量死得不给世界留一点余地。
我吓到了。
我以为你不会死。至少现在不会。
即使我并不爱你,也会下意识地惊觉失去了很重要的东西。
 
我失落落地在网上搜了你的音乐来听。
我惊骇地要跳了起来。
原谅我的无知,此前我偶尔听过的无数经典曲子竟然是你所唱,我一直都不知道。
我开始看你的报道,看你纠结的一生,看你不快乐的童年。
原来我一直未曾真正试着了解你。
 
有人问泰勒为什么可以跟你成为生死至交,她说,因为两个人都拥有非常可怕的童年。
也许你真的只是一个不快乐的孩子?
刹那之间,电光石火般地,我从风吹过的空气里获取了某种灵犀,我理解了你,爱上了你。
可是为时已晚。
 
你死了。铺天盖地的媒体开始修正自己的说辞,开始大唱你的赞歌,甚至当年丑闻的主角也“勇敢地”站出来证明,当年对你是故意诬陷。
真的么?这种刻意粉饰太平的做法,我不觉得是对你最好的安慰。
可是我理解他们。
把对一个人的痛惜哀悼转化为一种过分善意的赞美,也算是人之常情。
 
可是我感到不安。我对曾经不够爱你感到不安。
听说你曾经来过中国,不知有否听过中国的一句老话: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失去的时候才知道他的可贵。过时的句子,表达的是永远不过时的心情。
也许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天堂里没有阴暗,没有歧视,没有揣测和误解;你就在托斯卡纳的艳阳下,放声歌唱,尽情跳舞;你就我们中国的世外桃源里,无拘无束,流露天真。
迈克尔,你一定要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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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纠结命题

秋茶 发表于 2009-06-10 17:03:55

世界上有很多“千古一问”,诸如“我从哪里来”、“人活着是为什么”以及“今天中午吃什么”等不一而足,其纠结程度均堪比“哥德巴赫猜想”。
不过这些问题再纠结,也不如下面这个。
纵观古今中外,这个问题涉猎的地域之广、时间之长、参与人数之众、辩论热情之高,以及由此产生的文化影响之深远,均创下历史最高记录,且直到今天,直到此时此刻,也没人能完美地回答,堪称史上最纠结命题。
 
这个问题就是:爱情和面包,究竟哪个更重要?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我倒是没有纠结过。
十年前,我毫不犹豫:爱情!
十年后,我依然毫不犹豫:面包!
 
我这么说,精神至上者固然鄙夷,物质主义者亦自以为很明了(对此我只能说,对不住两位,这是个误会)。也有道学家愿意来谆谆教导,讲些“爱情是人类最崇高的情感”之类的屁话。
废话,爱情当然崇高,就是因为太崇高了,所以才不重要。
很像歪理是么?
 
关于爱情,说得难听一点,是一种酒足饭饱之后的“消遣品”,所谓饱暖思淫欲,闲着也是闲着;说得好听一点,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奢侈品”,所谓千金难得有情郎,胜却人间无数。
不过无论是消遣品还是奢侈品,它们都有一个共同标签——非必需品。
 
我们需要面包,需要空气,需要水,没有它们,我们就要翘辫子,所以它们是必需品。
我们想要LV,想要歌剧,想要环球旅行,可是没有它们,我们也照样能过,所以它们是非必需品。
爱情就是这样一种奢侈的非必需品——有当然好,没有也死不了人。
所以在遭遇危机之时,我们最先放弃的,多数是那些可有可无的东西,譬如爱情。
 
想起很久前的5元钱的故事。如果你只剩5元钱,你是买面包还是买玫瑰?
上大学时候会拿这个来问一些男性朋友,他们也往往很识趣地回答“当然买玫瑰”,以此满足我、以及他们自己的浪漫想象。
现在如果老公也如此作答,我只能彻底怀疑他的智商。
买什么?当然买面包。
活着最起码还有买玫瑰的希望,死了就一了百了。
难道两个人相拥饿死街头的场景很浪漫吗?
 
我当然爱你,可是我只能如此。
我失去爱情,我觉得要痛死了,可是毕竟我没死。
我失去面包,我就真的死了。
就这个区别。
 
所以失恋的人,无论在博客里如何纠结难过,无论是否半夜暗自饮泣到天明,第二天还是要化淡妆穿高跟鞋如常上班,接客户电话,开创意会议,做案场督察。
爱情事关悲喜,面包事关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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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上牛羊空许约

秋茶 发表于 2009-06-08 18:13:41

好友的QQ签名,在某天早晨突然改为“塞上牛羊空许约”,立刻觉得不对,打个“?”过去,果然,她幽幽地说,他要结婚了。
 
她口中的他,自然是初恋男友。
如大多数大学恋爱一样,他们在轰轰烈烈的折腾过后,在毕业那天集体失恋。
她独自留在这个南方城市打拼,薪水与年龄一路看涨,爱情却正好相反。人人都说她是好女孩,也相过无数次亲,却一直没遇见自己的那杯茶。
而他到另外的城市工作,与另外的女子恋爱,然后结婚。
 
恋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这本就是这世上最老套的故事。
可是那个时候他曾经说过,将来我们会去普罗旺斯的乡村度蜜月。她感慨地说。
他当然说过,他肯定还说过你是第一个真正让他心动的女人,这一生他只爱你一个,爱到天荒地老天崩地裂,你们会永远在一起,牵着手一起慢慢变老,坐着藤椅慢慢摇……
 
可是那又怎么样?
每个在恋爱中的人,都恨不得把誓言当饭吃,说多少遍也不嫌烦。
他或许是真诚的,只是他那时说的话,只代表彼时彼刻的感受,与此时此刻毫无相关。
他的确曾说过与你厮守到老,可是毕业那时工作实在难找;
他的确曾说过晚上陪你吃饭,可是老板突然叫他留下来加班。
那时候的承诺,怎敌得过此时的现实?
 
乔峰也曾对阿朱说过,等一切结束之后,就陪她去塞外隐居,不问世事,牧马放羊,可是他却亲手错杀了她。平生未曾负过别人的人,尚且会辜负自己最爱的女人,何况我等?
所谓世事难料。
 
有时候,我们往往把爱情的承诺想象得过于厚重。其实从生理学上讲,恋爱中的承诺,不过是体内荷尔蒙和利比多分泌过于旺盛引起的言语冲动。冲动过后就自然消失,具体冲动了什么本人也不记得(最好你也不要替他记得)。

所谓“塞上牛羊”,当然不是一句谎言,而是,一句真诚的谎言。
关键词(Tag): 爱情 人生 男女 承诺 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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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来的爱情

秋茶 发表于 2009-03-19 13:08:23

分手的时候,她还悲伤地爱着他。还想继续跟他一起吃路边摊,看午夜场,在落日的黄昏牵手散步,在无人的电梯拥抱亲吻。
可是她是良家好女儿,做不到死缠烂打。
他亦是正经好男人,不能再白白接受她的爱意。
 
她想约他吃饭,想送礼物给他,他总是礼貌拒绝。
她只好向他借钱。她打电话给他,说自己钱包被偷,身无分文,下一顿不知在哪里着落。
他立刻赶到。一边掏钱,一边安慰可怜兮兮的她。
顺便请她吃饭。分手之后的第一顿饭。
 
然后她开始频频约他。
有时请他吃饭,说谢谢你借钱给我,不好意思我现在还没有钱还你。
有时送他礼物,说谢谢你借钱给我,不好意思我现在还没有钱还你。
她一直没有钱还他。
每当他推脱时,她就说,我还欠你钱呢。他笑笑说,算了,不用还了。
她立刻说,那怎么行呢?我从来不欠别人钱的。
他不置可否,只是笑笑。
 
这种小心思,她不知道他知道不知道。
也许他是知道的。
 
是的。我们已经分手。你再也没有责任陪我做我想做的事情,我再也没有借口要求跟你见面,约你吃饭。
那么,除了利用你的善良和同情心,我还能怎么办呢?
我早已跟你没有任何关系,可是,幸好我还欠你的钱。
我借了你的钱,就仿佛依然在享受你的照顾;我一直欠你的钱,就还有这个小小的借口来见你一面。
 
我欠你的钱。这是我们之间唯一的关联。
即使是这样债主与欠债人的关系,也聊胜于无吧。
这欠着钱的,借来的爱情,大概是这世上最无奈的一种。
关键词(Tag): 爱情 伤感 回忆 青春 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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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濡以沫,然后相忘于江湖

秋茶 发表于 2009-02-25 19:01:18

周末早晨有个久违的老朋友打来一通电话,让我想起有关他的一些旧事。

2002年,我大学毕业,去他所在的城市找工作。

身上一文不名,连路费都是他给,理所当然投奔了他去。

彼时他在北京,身份是我的高中同学,兼七年好友。

 

找工作的过程无比艰辛。我天生路痴,在偌大的北京更是雪上加霜。为了避免面试迟到,常常提前3个小时出发,搞得苍白憔悴;有时到了那里,正好碰上人力资源部的头儿手上有事,往往一等就是一两个小时;排队等待的时间连午饭都不敢去吃,唯恐错过面试。种种酸涩,现在想来依然惊心。

第一份工作在面试四次后终于尘埃落定,我还来不及欣喜,就被工作的压力以及想保住这份工作的心理压力搞得战战兢兢。

 

好在一直有他。

从最开始去北京,一直到找到工作,他一直关注着。

不久我的生日到了,本来并没有心思过,他却专门买了蛋糕,我记得是用巧克力做的花篮,粉色奶油做的花朵,看上去精致甜蜜。

我们和另外一个同学一起吃了饭。临别的时候,他掏出600块钱给我,我也并不推辞,很自然地收下。

对于刚毕业的我们,600块已是极尽所能,我当然知道,可是心安理得——

我大概习惯了他的照顾,习惯了他帮我解决困难。

 

后来工作渐渐稳定,在忙碌的间隙,我们便约了见面。

北京这座城市,大得叫人惶恐。记得每一次见面,总是转无数地铁、公交和小巴士,穿越大半个城市,花去大半个上午。而见面之后不久,便要赶着回各自住的地方,否则晚了就赶不上车。整个过程无比的仓惶。

 

我去看过他的“公司宿舍”,蜷缩在一个旧工厂里的一栋楼,走廊两边各一排单间,有公共的洗手间和洗衣房,跟大学宿舍楼一模一样。大概甚少有男女二人一同进入,看门的老大爷狐疑地盯着我看。

 

他亦来过我住的地方看我,大概是晚秋或者初冬的一个周末,他满脸疲惫地赶来,电脑包里装着厚厚一沓英文技术资料,密密麻麻全是专业术语。我看着他名片上印着的“工程师”字样大笑不止,原来小时候崇拜无比的“工程师”就是这副青涩懵懂的模样。

 

后来发了第一个月的工资,他陪我去买属于自己的第一部手机。那时候手机还算是奢侈品,比较了几个商场,最终买了TCL的红色经典款,花去1480块大洋,足足是我一个月的工资,我一路心疼不已。虽然现在看来那手机真是土到不行,但当时真的幸福得像花儿一样。

 

后来一起去看张艺谋的《英雄》,也常常一起吃饭。印象比较深的是有次去一家精菜馆,有个服务员MM很好心地提醒我们的菜已够多,不必再点了,惹得我们唏嘘不已。事后我常常不自觉地跟周围的朋友提起,直到今天,我去过无数馆子吃饭,再也没有服务员提醒我菜已够多。

 

一直不能忘的是第一次吃北京烤鸭。他觉得鸭皮好吃,所以拼命吃鸭肉,把鸭皮留给我;而我觉得鸭肉好吃,所以拼命吃鸭皮,把鸭肉留给他。

我们就这样心甘情愿地吃着自己不喜欢的,自以为把最好的留给了对方,欣慰地看着对方狼吞虎咽。

这样的真挚,虽然傻气,也不是不感动的。

 

多年后偶尔与老公提起这段,他半玩笑半呷醋地揶揄了一句:真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好感人啊。

我笑笑不答。

其实那些温馨的小事,与爱情无关。只是两个纯真的男女,在陌生的城市,相互温暖,彼此慰藉,相濡以沫的仓惶的青春岁月。

 

当然,要称得上“相濡以沫”,也并非人人都能。

在北京的第一个春节假期,每个人都在为回家的票发愁。在北京上海这种城市待过的人都知道,春运基本就是接连不断的噩梦,“一票难求”绝对不足以形容那种惨状。公司提供的订票点根本没空招呼我们,火车站公布的订票电话更是形同虚设,从来就没打通过。

我只好打电话给他。第二天清晨六点钟,他没吃饭就去北京站排队,我要买肯德基去送给他吃,他说外面太冷了别出来了。结果排了几小时的队,却只买到我的,他自己的票依旧没有着落。

 

还有一次遇到要命的情感挫败,晚上我打电话让他来看我,他有些为难,第二天要上班,我住的地方离他的公司实在太远了。我说如果不来看我我就要死。他一边无声地搭上车,一边在电话里听我絮絮地说着闹着,等我说累了的时候,他已经到门口。

从朝阳区的最那端到海淀区的最这端,这距离绝不是近百块的打的费所能衡量,而那个时候的手机电话费,其昂贵程度与今天更是不可同日而语。(谁说情感不能用钱来衡量?真是小孩子的话。)

第二天一大早,我还在另一个房间睡着,迷迷糊糊听到他洗漱的声音,然后匆匆忙忙出门,赶去公司上班。

 

在那之后不久,有次我发神经不想理任何人。足足有一个多月,谁的电话都不接。他很担心,连续发了几个很长很长的短信给我,劝我想开,劝我珍惜当下。他认真劝解我的话,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

后来我拥有了自己的爱情,他亦叮嘱我,不要爱得失去了自己。

再后来我生病住院,他跑来看我,亦如从前般细心温润。

最后在我离开北京前夕,与他最后一次在王府井逛街,在人潮人海中,吃着北京的小吃,聊起很多事,禁不住唏嘘感慨。

 

多年后想到这些的时候,心里总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明明很暖,但却觉得湿漉漉的,仿佛夏日清晨,阳光照着雾湿的屋檐,暖意中带着一点恻恻的凉痛。

挑手机,抢火车票,生活中的困顿,情感上的失落,总之稍微有点技术含量的活,我都统统交给他来帮我做,而且心安理得,仿佛本来就该如此。就连借他的钱,也一直到我离开北京前才还完。

 

但我们终究没有成为众望所归的恋人。很多朋友都很奇怪。偶尔我也会想,为什么我们没有走到一起呢?是性格不合适?还是遇到的时间不对?

仿佛是,也仿佛不是。

认识那么多年,连手都没有牵过一次。即便共处一室,也清白地像水一样。

然而他的良善,他的好,他所照顾我的一切,这么多年我从来也没有忘记过。

 

07年春天回北京(离开北京这么多年了,在南京也早就安家了,还是一直习惯说“回”,而不是“去”),去他的新家吃饭,第一次见到他新婚的妻子。

小说和电视里早就看过类似桥段,当年的女主角看到当年的男主角,殷勤地照顾自己的另一半,回忆起当年诸多类似镜头,顿感物事人非然后痛哭失声悔不当初。

 

我当然没有后悔,只是心里的确有些空落落的。他依然热情,只不过带了一些客气;也是我熟悉的动作,熟悉的说话语调,只不过是对着另外一个人。

不过这又怎么样呢?本来就该这样啊。

我走的时候,他没有深送,大概是顾忌妻子的感受吧。

 

那晚我住在一个闺蜜那里,跟她说起他,居然有想哭的感觉。

那么多年的情谊,即使不是爱情,但彼此自由亲密无间,与中间隔着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女人,毕竟还是有差别的吧。

离开北京回南京的路上,我想这很好吧,我和他没有成为情人,没有成为彼此心上的伤痕,更没有成为双方家庭的不定时炸弹;在经历了共同奋斗彼此关照的那段时光之后,我们各自踏上属于自己的幸福之旅。这样的结局,不是很好吗?

 

想起回南京之后,有一次我出差在外,他有急事借钱,我毫不犹豫把老公电话给他,他们在电话里亦称兄道弟说得热闹。这种感觉,比任何一种私密情怀都要来得坦白,欣慰,踏实。我和他之间,越过撕心裂肺的纠结,只留下这样淡淡自若,宛如家人兄长般的亲厚。

 

有朋友说这已经超越了爱情,我说哪有那么神圣伟大。

只是普通的世俗男女,在时光的锤炼中,以纯朴的真挚,加了一点小小的智慧,成就了这样自然而然,舒舒服服的温润情怀。

我们曾经患难,然后各自远扬;我们微笑祝福对方,也用力拥抱自己的幸福。

这样的人生,不是很圆满吗?

世间男女,若注定不能相守,那么最好的结局就是:相濡以沫,然后相忘于江湖。

 

 

                     ——仅以此文感谢已相识14年的刘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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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西,让我靠在你身边……(转)

秋茶 发表于 2009-01-06 11:33:32

梦里花落知多少——纪念三毛辞世十八周年  

永远的三毛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 风在林梢鸟儿在叫 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总是喜欢这首老歌,让我在这个漆黑的夜里蓦然地想起你,那个在沙漠中潇洒穿行,独特立行的女子——三毛。当年看着三毛作品的我们已渐渐长大成人,而六十岁的三毛依旧容颜不变。是啊,你离开我们已经十七年了,十七年他朝生死两茫茫。斯人已逝,在此,为你再烧一本红楼吧,愿在有荷西相伴的天堂里,你不再孤苦寂寞。   

   《梦里花落知多少》我渴了,倦了,也困了。荷西,那么让我靠在你身边。再没有眼泪,再没有恸哭,我只是要靠着你,一如过去的年年月月。我慢慢的睡了过去,双手挂在你的脖子上。远方有什么人在轻轻的唱歌——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三毛童年的开心小照,抱着小狗,很幸福的感觉  

 

「三毛,不足月的孩子,从小便显得精灵、倔强、任性。话虽不多,却喜欢发问;喜欢书本、农作物,不爱洋娃娃、新衣裳。可以不哭不闹,默默独处。不允许同伴捏蚂蚁,苹果挂在树上,她问:是不是很痛苦?」

红楼梦》是三毛一生的灵物,三毛五岁即读《红楼梦》。此说甚令人惊,一个一般的五岁女孩,汉字未必认识两个,比较肯定的是三毛十一岁看“红楼”。她11岁半的时候,念小学五年级,在课堂上,把《红楼梦》藏在裙子下面偷偷地读。她自己的文字说:“读到了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当我初念到宝玉失踪,贾政泊舟在客地,当时,天下着茫茫大雪,贾政写家书,正想到宝玉,突然见到岸边雪地上一个披猩猩大红这氅、光着头、赤着脚的人向他倒身大拜下去,贾政连忙站起来要回礼,再一看,那人双手合十,面上似悲似喜,不正是宝玉吗,这时候突然上来了一僧一道,挟着宝玉高歌而去--“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

  “当我看完这一段时,我抬起头来,愣愣地望着前方同学的背,我呆在那儿,忘了身在何处,心里的滋味,已不是流泪和感动所能形容,我痴痴地坐着,痴痴地听着,好似老师在很远的地方叫我的名字,可是我竟没有回答她。



  着迷读小说,第一次月考下来,四门功课不及格。

  在父母亲的劝告下,勉强收了心,开始用功,想迎头赶上,每一门课都认真地背,每道数学习题都背,考了三次数学都满分,遭到数学老师怀疑,发生了吃鸭蛋受辱的事件。

 



青春时期的三毛,也是她最美丽的时刻

  「我十三岁到二十岁这七年是我最痛苦的时候。十三岁时我在北一女念初二,数学月考我考了好几次一百分,老师不相信,又出了一次我完全不会的方程式,当然我就考了零分。然后老师就处罚我,他用毛笔在我眼睛周围画了两个大圈,墨水太多,流到唇边,他就要我这个样子到操场绕场一周。

  第二天我一进教室,看到桌椅就昏倒,从此我就得了自闭症。

  每天我把自己关在房里,除了爸爸妈妈谁也不见。」

  「十六岁时,我只跟三个人讲话,爸爸、妈妈和顾福生三个人讲话,每星期我出门两次,就是跟顾福生学画。」

  〈一九八一年,九月十五日,台湾民生报刊登,顾福生、三毛师生阔别二十年对谈〉


三毛在画的右下角,签下今生给自己取的第一个名字ECHO。

  「一个回声。希腊神话中,恋着水仙花又不能告诉她的那个山泽女神的名字。」

  「以后的我,对于艺术结下那么深刻的挚爱,不能不归于顾福生当年那种形式的爱所给予我的启发和感动。」



另一种风情的三毛,温柔,有明

 

对面问安好 不提回头路

  提起当年事 泪眼笑荒唐

  我是真的真的爱过你

  说时依旧泪如倾

  星星白发又少年

  这句话请你放在心底

  不要告诉任何人你往那里去

  不要不要跟我来

  家中孩儿等着你等回家爸爸把饭开




三毛在西班牙求学时期的照片,自信而快乐

 


三毛在家中的沙发上休息

 

 

编者编者


撒哈拉沙漠的三毛

 

 

 


三毛和荷西

 


荷西遗像

 



在湖心,漂泊于一叶轻舟上,这张照片颇能表现三毛的气质,她那种天生的孤独袒露无遗

 


经典的三毛服装和经典的三毛笑容

 


三毛的一张肖像,她脖子上的项圈很有特色


沙漠里干燥的风,把三毛身上一袭白衣吹开,这是悲哀的颜色

 

  一个我所爱的女人
  因为她的雨季不再来挺过了青春的蜕变
  因为她的稻草人手记学会坚强
  因为她的哭泣的骆驼懂得了隐忍与大爱无疆..........
  

 

 

 

 

    伴着我走过青春岁月的三毛
    让我想以自由过一生的三毛
    此时的她在天国
    看见尘世的爱情如斯,不知是庆幸
    还是会恋世
    骆驼不再哭泣的时候
    我心中的女神
    在撒哈拉向我挥手
    去吧 在旅途
    去吧 不要停止的追逐 

 真的怀念你,因为你,每一个孩子开始做一个流浪的梦.
 无论谁死了,我都觉得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在死亡,因为我包括在人类这个概念里,因此我从不问丧钟为谁而鸣,它为我,也为你.
   ------献给三毛,还有哭泣的骆驼

 

时间太快了呀,还记得那年看《梦里花落知多少》,泪水打湿了书页。
  还记得那年刚听见噩耗,总认为不会是真的,那样热爱生命的你,经过了那么多的苦难和伤痛,你又有什么理由让自己告别人世间!总觉得我被你欺骗了。
  但是,十八年过去了,十八年啊,你在我心中还是一个梦,一个悠远的、带着撒哈拉印记的梦

 

真正能写出好文,创作好的艺术品的人,一定是个充满爱的人。
    
  为三毛默哀。

 

忆三毛,想她的善良、豁达、悲天悯人,忆三毛,明白只有她才能这样通透事理、生死、喜怒,才能如此无为无求的放弃滚滚红尘。忆三毛,梦里花落知多少?

 

看着这些,不禁又泪眼湿透,这才知道,原来是把你深深的刻在心里的。你的书翻一回,都感觉整个人被翻新一回,说不出那种亲近的感觉,仿佛你就是我前世的姐妹,如影随形;你说你的前世是一个印第安血统的女孩,我便仿佛触摸到你深色的肌肤。
  十八年了,该轮回了,不知道千山万水又是何处相逢?

所有我喜爱的作家的作品集数她的我收集最全
  经过她的指引,我看了很多国内外作家的名著
  她的文字通俗易懂,她的文字简单直白
  她让我坐在家里看到了外面的世界
  她让我倾慕和佩服的是一个女孩子独身走天涯,会N种语言
  一直倾慕她的文字,看到一本首页上的照片,是穿着红色长裙,站在一条古旧的门前,那是一种惊艳,虽然她并不是很漂亮。
  原来她是个拾荒爱好者,我也喜欢收藏
  这个女人影响着我整个年少时期的思想
  91年知道她逝世的消息,我全身都冷了,那年的海弯战争的战火也烟灭不掉这颗巨星的陨落。
  感谢她!怀念她!

  

 

 前两天,无意识的重读了三毛的书,还是那么的能轻易的让人欢喜让人哭.
  
  琼瑶写过文章,说三毛你答应我你不能死.
    
    结果还是失言了吧.
    
    可是这样的女子或许离开才是幸福,俗事的生活又怎能被你满足?
    
    ECHO,你离开好久了啊

 

 六年级买她的第一部书《闹学记》,
  从此一发不可收。
  
  
  和三毛及她的朋友一同成长的岁月永远是少年的我无法抹去的记忆.
  
  达尼埃、哑奴、克里斯、沙巴军曹、沙依达、吹兵、温柔夜里的流浪汉、小新娘姑卡、卖花女……
  
  美好的故事,美好的心灵,永远值得怀念!

 

 

纪念她,这朵世界里空灵的落花,殇逝……
  也救赎了几世爱与恨的精灵,这风一样的女子……              

  我想再问你一句已经问过的话,有谁,在这世界上,不是孤独的生,不是孤独的死?青春作伴,我已经有过,是感恩,是满足。没有遗憾了。——三毛 

 


转自  蜀人三只眼  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5663930100c6e3.html?t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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